统计局:2013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5676元

2014-06-03
  5月27号,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不同岗位平均主要工资数据显示,2013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5676元。其中,单位负责人平均工资最高,为107374元,是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2.35倍;商业、服务业人员平均工资最低,为39322元,是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86%。岗位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之比为2.73。
   
  另外,2013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2706元,同比名义增长13.8%,增幅回落3.3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13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10.9%;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1474元,同比名义增长10.1%,增幅回落1.8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13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7.3%。
   
  从区域来看,中部地区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低,岗位间工资差距最小,最高与最低之比为2.23;东部地区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高,岗位间工资差距最大,岗位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之比为3.09。
   
  从行业来看,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年平均工资最高,为93044万元。住宿和餐饮业年平均工资最低,为32236万元。5个行业岗位工资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是:制造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从登记注册类型来看,外商投资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为,为61694元。国有企业次之,为56728元。集体单位、股份合作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内资企业年平均工资都不到4万元,其中又以集体单位年平均工资最低。
   
  另外,外商投资企业岗位工资差距最大,岗位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之比为5.35;其次是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最高与最低之比为4.01;第三是国有单位,最高与最低之比是3.19。私营单位和集体单位岗位工资差距最小,最高与最低之比分别为2.17和2.21。
   
  对于2013年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情况,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司长冯乃林指出,尽管全国就业人员工资水平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但增速有所放缓。具体来说,有四个特点:
   
  一是虽然私营单位工资水平仍然低于非私营单位,但私营单位工资增速高于非私营单位,两者相对差距明显缩小。
   
  2013年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水平是非私营单位的64%,比上年的61%提高3个百分点。同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私营企业实现利润同比增长14.8%,增速高于平均水平,为私营单位工资水平的快速增长创造了条件。
   
  二是西部地区平均工资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西部地区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速都明显高于其他地区,分别比平均增速高1.8和2.2个百分点。同时,东北地区非私营单位工资水平近年来首次超过中部地区,平均工资从高到低形成东部、西部、东北、中部的格局,与私营单位工资水平地区排序顺序一致。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最高地区与最低地区之比为1.37,私营单位为1.32,与上年相比,地区相对差距基本稳定。
   
  三是工资水平的行业差距仍然明显。
   
  对城镇非私营单位而言,多数就业人员的工资水平低于全国平均工资。平均工资排名前10位的行业,就业人员仅占34%,其年平均工资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平均工资排名后9位的行业,就业人员占66%,其年平均工资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占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45%的制造业和建筑业,其年平均工资分别比平均工资水平低5043元、9402元。
   
  四是外商投资企业平均工资超过股份有限公司,为工资水平最高的单位类型。
   
  同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实现利润同比增长15.5%,股份制企业增长11.0%,外商投资较强的盈利能力支撑了较高的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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