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协会秘书长涉嫌拒付员工20万元工资被捕

2014-05-15
  新华网深圳5月13日电(记者彭勇)记者从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获悉,深圳市文化产业创意产业协会秘书长陆某某,由于涉嫌拒不支付员工20万元工资,近日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2011年10月,犯罪嫌疑人陆某某在深圳市民政局登记成立了深圳市文化创意协会,并任协会的法定代表人。协会成立后,陆某某招聘了一些员工到协会工作,并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协会系一家非营利性民间组织,依靠发展企业会员收取会费来维持日常运作,协会银行账户只有陆某某一人可以操作。
   
  2013年10月开始,陆某某以协会出现财务危机为由,不支付一些员工的工资,至当年12月,陆某某开始不去协会上班。而被拖欠了共计20余万元工资的10名员工,在多方寻找陆某某无果后,于2014年1月初联名向相关劳动部门反映上述情况。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局接报后,立即联系陆某某,责令其支付员工工资,但多次努力后仍无法与陆某某取得联系。
   
  2014年1月下旬,福田区人力资源局到陆某某工作所在的协会送达《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因陆某某不在无法送达,福田区人力资源局遂将改正指令书张贴在协会门口予以告知。至1月底,因陆某某仍未有任何消息,福田区人力资源局将该案移交至警方,警方于2014年3月底将陆某某抓获归案。
   
  经查,在此期间,陆某某一直没有联系员工和福田区人力资源局,也没有支付过拖欠员工的工资。陆某某归案后,辩解称自己回老家医院重症监护室照顾病重的家人,所以没有及时与员工及人力资源局联系。但经核查,其家人并未在重症监护室治疗,且陆某某在老家期间大多时间手机都关机。且经查协会银行账户记录证实,陆某某自2013年1月开始就有提现的行为。
   
  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陆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涉嫌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因此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批准逮捕。
   
  作者:彭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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