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茁提起劳动仲裁 葛文耀庭上作证力挺

2014-06-27
  第一财经日报
  昨日早上9点,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家化”)前任董事、总经理王茁与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在上海市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式开庭,预计最早在7月末将出仲裁结果。
   
  上海家化前任董事长葛文耀在出庭作证后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其在庭上作证认为:“上海家化罢免王茁的理由所提及的,王茁应该对上海家化内控制度不合格负责任的三条理由,均不成立。”
   
  王茁代理律师吴冬也对记者表示,双方争论焦点在于责任认定方面,出现内控问题的时间是在2008~2013年,这期间除了最后7个月王担任总经理之外,其他时间只是担任营销副总,不应该为此负责。
   
  他表示,不否认总经理应该为公司内控担责,但应当是由当时的董事会、监事会共同承担,把公司的内控问题全扣在王茁头上并不公平。
   
  对于王茁诉上海家化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上海家化方面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称,“在仲裁结果还没有出来前,暂无其他的信息披露”。据悉,上海家化方面并未派员工出席庭审,仅到场两位代理律师。
   
  王茁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中,请求裁决恢复其与上海家化之间的劳动关系,并赔偿后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期间自己的工资损失。他认为:“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尚未对上海家化被调查的相关问题作出结论之前,上海家化就匆忙作出单独处罚总经理一个人的决定,有故意干扰和误导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的嫌疑。”
   
  5月12日,上海家化以“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为理由,作出解除王茁总经理职务及提请股东大会解除王茁董事职务的决议。
   
  上海家化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被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存在重大缺陷并出具否定意见,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执行事宜的主要责任人,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葛文耀称,指控内控制度不合格的第一条理由是对上海家化OEM工厂沪江日化的参股以及对其3000万贷款的事情。葛文耀称:“参股的事情我是知道的,王茁当时不是总经理,并不知道也不应该对这件事情负责;给予沪江日化的3000万贷款是当时的总经理曲建宁审批的,我和王茁都不知情。”
   
  指控内控制度不合格的第二条理由是,上海家化的会计计算方法有问题。葛文耀称:“即便我非常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但也没有如此详细地了解到会计计算方法的问题,更何况是王茁。公司财务会计计算方法的核定是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职责。此外,每年在报表公布前还需通过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核定,我和王茁都未参与审计委员会,所以王茁也不应对此项指控负责。”
   
  指控内控制度不合格的第三条理由是财务人员培训的不完善,葛文耀称,家化的财务体系本来就非常复杂,家化1000多种SKU、2万种左右的原材物料,再加上对各种不同代理商折扣结算方式等,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表现等已经非常优秀了。谁能彻底搞清楚家化的财务问题,谁都能写一篇论文了。另一方面,与以往不同的是,当王茁担任总经理的时候,有总会计师同时上任,所以即便总经理对公司财务内控有责任,也只是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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