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养老金“充公”一说有点危言耸听了

2015-03-13
  “用几十年的职业生涯交钱,但是可能到去世自己交的钱还没有领完就‘充公’了,难道我们只能寄希望于活得久一点吗?”全国人大代表、中信重工董事长任沁新在两会会场抛出的“辣”问,不但引起了会场一阵热议,也同样在场外舆论引来了附和之声。
   
  任沁新的“辣”问正中的是社会那颗脆弱的玻璃心,这种心态可以理解,如死亡是人生最大的恐惧一样,对未来的担忧也贯穿了人的一生。老年人越来越多,负担越来越重,对于一个渐趋老年龄化的社会而言,养老问题就是社会的阿喀琉斯之踵,这里面掺杂着人们对生命的思考,对未来的无定感。讨论生与死是件残忍的事,却是社会无法回避的命题,毕竟没有人能拍胸脯保证,我能活到长命百岁。那么必然的,每个人都有可能要面对这一人生最大的账本。
   
  有些人长命百岁,有些人英年早逝,如果在已经缴纳的养老金和今后领取的养老金之间划一条盈亏线的话,必然有人在线下面,有人在线上面。这是任何社会都避免不了的现实。缴了那么多年,领了没几年,养老金按月领取的设置,对部分人来说显然并不公平,理想的做法是弥补一部分收益,哪怕退还一部分已缴的钱对逝者也是一种安慰。无论从投资回报的角度、还是从人性关怀的角度看,这都是合情合理的要求。但这也会带来另一个问题,难道活得长的就是在占便宜吗?从收益率上说,他们显然属于多得的那一部分人,也就是说在一块蛋糕中,他切走的要高过社会平均水平,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让他吐点出来呢?显然,这样的要求是荒唐的。
   
  我们希望每个人都长命百岁,领得越早、活得越久、受益越大。但对社会来说,肯定有一个大致的分界线。跨过这条分界线,养老金的大池子就失去了调剂补给再生的能力。任沁新的建议其实跟前段时间大家争论的退休年龄延迟的问题有共通之处。人均寿命长退休年龄相应地延长,这是世界通行做法,无关价值道德判断。
   
  养老金池子里的水是可以看到底的,谁也不能对这池水有过高的指望。如果大家都长命百岁,那么只能大家都少领一点,或者退休年龄往后再推一点。这也是预期之中的事,用不着大惊小怪。要不然养老金的大池就会入不敷出就会爆缸,到那时又该用什么钱来填窟窿呢?财政的钱?用公共财政补贴养老账单当然是题中之义,但如果比例过高的话对于在职的人来说,就是一种负担了,同样也不合理。
   
  不只养老金,其实任何一项公用事业都可能面对这样的质疑,比如国家动用纳税人的钱修了图书馆公园,别人一天去好几回你一年去不了一回,这里面是不是就有公平问题呢?
   
  既然设定了这么一个规则,就该按规则办事,机会是均等的制度就是公平的。养老金是整个社会的池子,不应该被简单地理解为是针对个人的投资理财。我们在看到一些个体不幸的同时,更应该看到随着医疗健康事业的发展,中国人的平均寿命越来越长,受益者是全体中国人。
   
  任的建议无疑在推迟退休年龄的基础上将这种讨论更深一步了。正是在这样的讨论互动过程中,大家对问题都有了更清醒的认识,人大代表也不是专家,所提方案也不可能尽善尽美。不管这种说法有没有道理,都会引发公众的讨论,让大家对制度的公平有更清醒的认识。
   
  寻找最大公约数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在寻找的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性更不是件容易的事。我们需要关注个体的命运,更需要关注整个养老金体系的公平和安全平稳运行的问题。在这个基础上合理地设置退休的年龄,领取的数额。一个支取有节、合理用度的社保基金才是全民之福,而不是贪大求全、过度和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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