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并轨”看点几许?

2015-08-07
  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完成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养老金“并轨”也正式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目前,山东、上海等一些地区陆续公布了当地的养老金并轨实施意见和办法,明确了个人缴费工资基数。(8月5日  中国新闻网)
   
  有道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如今,养老金“并轨”正式进行实质启动阶段,这意味着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告别“免缴费”时代。那么,养老金“并轨”看点几许?无疑值得期待和点赞!
   
  我们欣然看到,多地均有了动作,纷纷公布养老金“并轨”方案。今年1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随后,人社部、财政部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明确了相关时间表,要求各地在“今年5月底以前”上报方案。如今大限已过,中新网记者注意到,山东、四川、上海、江苏等地陆续公布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
   
  事实上,个人的缴费多少与缴费工资基数相关,但对于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各地的规定却不相同。由于此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部分参加工作晚、职务较低的人员,增加的工资不足以完全弥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出现“增不抵缴”的现象。对此,官方采取了措施,确保所有人缴纳养老保险后当期工资都有增加。
   
  记者注意到,一些暂时没有正式实施养老保险改革的地区采取了预发的措施。其中,湖南明确,对于在职人员工资调整,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预发,待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正式实施时多退少补。记者从北京某机关单位获得的一份工资测算表看到,该单位科员、副科人员就处于“增不抵缴”的状态,其基本工资分别增加866元、984元,津补贴分别减少250元、290元,分别扣保险费642元、720元,增资与缴费的差额为-26元。
   
  在笔者看来,“雷声大雨点小”绝不应是常态。既然是改革,就应该有实质性的改变。为此,既要有养老金改革已经实质性启动的舆论氛围,又要让公众看到养老金改革实质性展开的具体内容与判断标准,更要真切感受到养老金实质性改革的成果和红利。这,才是民之所盼!(陈小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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