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医保“两定”年底前取消

2015-12-22
     从人社部获悉,《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已于近日公布,明确要求全国所有统筹地区于2015年年底前,全面取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的“两定”资格审查,同步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基金使用效率。
   
  《意见》对取消社保行政部门实施的“两定”资格审查后,如何完善协议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依法设立的各类医药机构,无论其级别、类别和所有制性质,均可对照条件自愿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成为医保定点,社保行政部门不再进行前置审批。与此同时,经办机构要建立公开透明的评估机制,探索通过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开展评估,选择服务质量好、价格合理、管理规范的医药机构谈判签订服务协议.
  

 评论:(已有1 条)

查看所有 1 条评论 >>>
  1.   137****0522   2016-01-08 09:32:47  
    我国的医疗机构也承在着严重的贪污腐败,一点伤风感帽病也得花1百多2;3百元;遇着点稍微大一点的病就得花上几万元,昂贵的医疗费让多少农工扛上沉重的锁链……

        登录  

Copyright ©2024 辰飞信息 粤ICP备06121791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