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四条

2019-0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建市〔2019〕18号
第十四条 建筑企业应依法按劳动合同约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建筑工人,并按规定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建筑工人维权告示牌”,公开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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