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已废止) 第四条

2006-10-01 最高人民法院 法释〔2006〕6号 废止日期:2021-01-01 废止说明: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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