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五十二条

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2019-01-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商品。
  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快递物流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应当符合承诺的服务规范和时限。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时,应当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交由他人代收的,应当经收货人同意。
  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环保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和再利用。
  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提供快递物流服务的同时,可以接受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委托提供代收货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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