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 (2019.7.1实施) 第六十一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2019-07-01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37号 广东省
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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