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第十二条

第二章 工作机制

2020-06-30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一九七号) 广东省深圳市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对重大产业规划、重大政府投资项目以及重大经济科技活动进行知识产权评议,提高创新效率,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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