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已修订) 第十四条

第二章 促进就业

2009-08-27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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