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 (2019.7.1实施) 第六十三条

第八章 附则

2019-07-01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37号 广东省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经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适用本条例。

  前款规定的劳动者受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人身伤害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参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有关费用。双方对损害赔偿存在争议的,可以依法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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