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十条

第三章 工资清偿

2020-0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24号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不清偿的,由出资人依法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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