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2019最新修正) (已修订) 第十七条

第二章 工资支付一般规定

2019-07-25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五四号 广东省深圳市
用人单位以周、日、小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其工资折算按照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每月平均工作21.75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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