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2019最新修正) (已修订) 第四十四条

第八章 监督检查

2019-07-25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五四号 广东省深圳市
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用人单位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应当如实报告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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