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已废止) 第六条

2006-10-01 最高人民法院 法释〔2006〕6号 废止日期:2021-01-01 废止说明:
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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