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七条

1995-01-01 劳动部 劳部发[1994]489号
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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