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 第三十六条

第七章 工会经费和财产

2003-09-26 中国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企业、事业及机关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及机关单位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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