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已废止) 第十三条

2020-08-20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粤人社规〔2020〕30号 广东省 废止日期:2022-09-01 废止说明:
个体经营者可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贴息;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等扶持政策。
      新就业形态人员购置生产经营必需工具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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