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六十二条

第四章 电子商务争议解决

2019-01-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在电子商务争议处理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因电子商务经营者丢失、伪造、篡改、销毁、隐匿或者拒绝提供前述资料,致使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机关无法查明事实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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