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 第三十二条

第六章 工会干部

2003-09-26 中国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各级工会组织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熟悉本职业务,热爱工会工作,受到职工依赖的干部队伍。
  工会干部要努力做到: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经济、法律和工会业务知识。
  (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勇于开拓创新。
  (三)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四)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
  (五)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作风民主,联系群众,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Copyright ©2024 辰飞信息 粤ICP备06121791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