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已修订) 第八十九条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1995-01-01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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