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2022年最新修正) 第六十条

第十章 附则

2022-08-04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六十号 广东省深圳市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正常工作时间,是指用人单位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所确定的工作时间;
  (二)正常劳动,是指员工按照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三)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扣减员工工资的行为;
  (四)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非因不可抗力,超过本条例规定或者认可的工资支付最后期限,未支付或者未全额支付员工工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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