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2019最新修正) (已修订)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假期工资支付标准

2019-07-25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五四号 广东省深圳市
员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等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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