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五条

第二章 促进就业

2018-12-29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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