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已修订)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1995-01-01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
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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