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订) 第二十八条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2013-07-01 全国人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
(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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