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2020-12-07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
为打击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提高案件查处质量和效率,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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