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 社会保障协定 第九条

第二部分 关于适用法律的规定

2019-09-0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人社厅发〔2019〕81号
例外
缔约双方主管机关或经办机构可同意就特定人员或人群,对第五至八条作例外处理,条件是此人或此类人受缔约任一方法律规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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