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 第四十一条

第四章 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

2019-01-25 全国总工会 总工发【2019】6号
本届工会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可以提议罢免主席、副主席和委员。罢免主席、副主席和委员的,应经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进行考察,未建立党组织的,由上一级工会考察。经考察,如确认其不能再担任现任职务时,应依法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应参会人员过半数通过的,罢免有效,并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Copyright ©2024 辰飞信息 粤ICP备06121791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