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1修正) 第三十五条

第四章 基层工会组织

2001-10-2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主席令第五十七号
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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