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已废止) 第五条

2020-08-20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粤人社规〔2020〕30号 广东省 废止日期:2022-09-01 废止说明: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加强岗位信息发布和引导,将新业态平台企业灵活用工需求纳入常规岗位信息发布渠道。灵活就业人员有转岗需求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职业指导、岗位推荐等服务。
      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等向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政策宣传、技能培训、参加社保等服务,按规定给予服务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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