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已废止) 第十九条

2001-04-30 最高人民法院 法释〔2001〕14号 废止日期:2021-01-01 废止说明: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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