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九条

2021-01-01 最高人民法院 法释〔2020〕26号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当事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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