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订) 第九十三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2013-07-01 全国人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
(无营业执照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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