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2019最新修正) (已修订) 第四十九条

第八章 监督检查

2019-07-25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五四号 广东省深圳市
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并将办理情况向举报人反馈。 
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为举报者保密。 

Copyright ©2024 辰飞信息 粤ICP备06121791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