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第五十五条

第六章 自律管理

2020-06-30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一九七号) 广东省深圳市
展会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应当依法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展会主办单位或者承办单位应当要求参展方提交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合规性书面承诺,必要时可以要求参展方提供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文件,对参展项目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合规性审查。
  参展方未提交书面合规性承诺或者未按照要求提供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文件的,展会主办单位或者承办单位不得允许其参加展会特定活动或者可以取消其参展资格;参展方提供虚假书面合规性承诺或者违背合规性承诺的,展会主办单位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取消其参展资格并清理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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