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1修正) 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工会的经费和财产

2001-10-2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主席令第五十七号
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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