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1修正) 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2001-10-2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主席令第五十七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加强同各国工会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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